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对方见驾驶员一身酒气便狮子大开口,类似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处理了一起此类事故,借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包括酒驾事故在内,五种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4月8日22时3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指挥室接群众报警称嘉滨路洪崖洞有一追尾事故,朝天门大队民警快速到现场进行处置。原来,事故发生后,前车驾驶员可能是看到追尾者陈某一身酒气,就直接让陈某赔偿两万私了。后来协商不下来,前车驾驶员就报警了。目前陈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吊销驾驶证,陈某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日常开车小刮、小蹭都是避免不了的,有些车主在发生事故后就想“私了”赔钱完事。但是,民警提醒有以下这几种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一是无号牌、年检标和保险标的“三无”车辆无法合法上路,出了事故不但不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更不能私了。
二是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陪的范围,车辆相当于“裸奔”。
三是饮酒、吸毒、服用国家管制药品,一旦这种情况下开车上路,危害性是极大的,出了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必须要报警处理。
四是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甚至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报警就医才是正确的做法,避免私了后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
五是碰撞建筑物或者公共设施,这时不能私了也没人和你私了,只能报警处理。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