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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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评 论

“药驾”治理漏洞须补上

  囗 杨 若

  近日,浙江永嘉223省道永嘉黄田高速路口上,一奥迪越野车驾驶员服用感冒药后上路,迷糊中追尾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因服药后驾驶车辆而导致的交通意外屡屡见诸报端,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就连《道路安全法》对“药驾”都缺乏强制性规定和处罚条款。

  所谓“药驾”,简而言之,就是驾驶人服用了含有抑制中枢神经成分的药物,在驾驶过程中产生嗜睡、困倦、眩晕、反应和判断迟钝等不良反应而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国外一份调查显示: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吃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驾车造成的事故率达72%,服用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率高达97%。同样,国内也有一份资料显示,服药后驾车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0%左右。有交警说,以时速100公里计算,一个瞌睡“点下头”2秒钟内,车辆至少会“盲开”55米,紧急制动都来不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交通安全法》只是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不得驾车,而对“药驾”未有强制性规定和处罚条款,显然存在某种管理上的漏洞。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我国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资料显示,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25辆私家车。私家车如此普及,管理漏洞不可不补,是到了治理“药驾”的时候啦!

  如何补上治理“药驾”漏洞?

  首先要补上公众认识漏洞。现实生活中,“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教训深刻,代价惨痛,可一直没有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据介绍,有7大类药物都会对驾驶产生影响:抗组胺药物、抗抑郁药物、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类药、降糖药等。有关专家提醒,在口服涉及“药驾”的药品后,6—7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因此,要让治理“药驾”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就要将“开车不服用‘7大类药物’,服用‘7大类药物’不开车”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一样深入人心,真正提升公众对“药驾”危害的认识,自觉告别“药驾”。

  其次要补上药品说明漏洞。一般来说,有些药物大都会在说明书上写有“服用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等字样。只是这种说明不“明”,或字号太小或位置不显,提示效果不彰。建议学习香烟警示语在烟盒上大大方方、清清楚楚标注“吸烟有害健康”那样,把有关注意事项写清、挑明,以引起足够的重视。

  再次是要补上规制漏洞。其实,早在2013年两会期间,曾有代表就“药驾”入法提出了建议,呼吁补充完善“药驾”监管和处罚条款。建议有关方面综合考虑“药驾”带来的社会危害、警方实施的具体可能等等因素,修订有关“禁驾”法条,对药物的“驾驶等级”进行明确。

  总之,安全驾驶无小事,是药物就有副作用。如果您服用了医学专家们所说的那“7大类药物”,就暂时不要驾驶车辆了。因为,这不仅关乎他人也关乎您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请不要拿此“当儿戏”。

2018-04-20 1 1 汕头日报 c19162.htm 1 “药驾”治理漏洞须补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