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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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社 情

劫财勒索寻衅打人4名歹徒分别获刑

龙湖法院宣判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刑事案件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对李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及李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自去年6月开始,通过加入群名为“急速兄弟群”的微信群,伙同加入该微信群的郑某发、黄某飞和郑某昭等多人,分分合合,在汕头中心城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或结伙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借故生非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1名被害人轻伤,所实施的多宗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龙湖区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如下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郑某发、黄某飞均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予以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6000元至4000元;被告人郑某昭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予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8-04-20 龙湖法院宣判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刑事案件 1 1 汕头日报 c19199.htm 1 劫财勒索寻衅打人4名歹徒分别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