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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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时 政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已办结)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截至2018年6月2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440000201806080021 莲下镇渡亭村莲阳河边上洲园片区有违法建设工业厂房,其喷漆臭味扰民,工业废水违法排至莲阳河,16年环保督察有投诉过,至今未解决。汕头市澄海区大气水 6月9日,接到交办件后,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国土、住建、水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及莲下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经查,举报涉及的范围为莲下镇渡亭村洲园片区,占地约70多亩,历史上为渡亭村季节性浸水田园,现存在40多宗违法建设工业厂房,其中喷漆工场5家,分别为渡亭村村民蔡派锐、蔡海鸥、蔡镇有、陈恩弟、蔡锡福喷漆工场,每个工场拥有喷位5至20个不等,均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经核实,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澄海区没有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该投诉案件。6月14日,经核实,该5家喷漆工场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除工作,其违法建筑物正在拆除中;片区内其余违法建筑正在按期限进行自行拆除。 基本

  属实

  1.针对5个喷漆工场,依据《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大气污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两断三清”(断电断水、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的标准,采取断电断水措施,现场立即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并限期3日内清除原料及其他设备,7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物,依法予以坚决关停取缔;2.针对片区违法建筑,澄海区已经结合河道整治于5月24日发出拆除通知,限期一周内自行拆除,并将于6月20日前进行强制清理拆除。3.澄海区水务局将依据《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河道堤防(沟渠)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的要求,对各违建户进行清理拆除,莲下镇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违章建筑物按期拆除,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2X440000201806080003 1、莲上广达溪南乐华等纸厂,居民在他们烟窗的下方长期忍受污染。 2、溪南镇324国道旁,有一纸板厂,在生活区,一直不搬迁。汕头市澄海区大气 6月9日,澄海区接到此案件后,高度重视。1、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局、质监局、经信局及莲上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经查,举报所述企业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乐华造纸厂、汕头市澄海区广达造纸有限公司,该二家企业为澄海区在管重点监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锅炉设备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经查阅2018年锅炉监督性监测结果,该二家企业锅炉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汕头市澄海区溪南乐华造纸厂已停产,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汕头市澄海区广达造纸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锅炉烟囱未见冒黑烟现象,澄海区环保局立即对其锅炉废气、废水规范排放口取样监测。经监测,汕头市澄海区广达造纸有限公司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6月11日,澄海区政府再度组织经信、安监、国土、住建、质监、环保等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彻查。经查,汕头市澄海区广达造纸有限公司位于莲上镇324国道南徽路段东侧,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176819号、C1670169号)及房地产权证,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该公司拥有1条2400瓦楞生产线、1条3700瓦楞生产线、12条1860南金纸生产线及2台15吨燃煤锅炉(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经信部门检查发现没有存在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质监部门检查发现锅炉等特种设备没有存在违法行为,其生产废水经“气浮+生化+砂滤”废水治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000吨)处理后排放,其锅炉废气经麻石旋流板泡沫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汕头市澄海区溪南乐华造纸厂位于溪南镇埭头村新美路东南侧,已取得土地证(澄国用(变)字第2003114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其老旧设备已全部拆除,1台锅炉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检查发现锅炉等特种设备没有存在违法行为,锅炉现场没有使用。 2、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局、质监局、经信局及溪南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经沿溪南镇324国道进行排查,举报所述的纸板厂为汕头市澄海区东添包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主要生产纸板,拥有2500、1800纸板生产线各1条及其他配套设备。该公司用地用途为企业用地,于2016年12月通过澄海区建设项目备案(澄环备〔2016〕0723号),并已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6月11日,澄海区政府再度组织经信、安监、国土、住建、质监、环保等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彻查。经查,该公司位于溪南镇东社村国道324东南侧,已取得土地证(澄国用(变)字第2005139号);经信部门检查发现没有存在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现场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部分

  属实

  现场要求汕头市澄海区溪南乐华造纸厂结合技术改造,完善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3X440000201806080004 奥佳华实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已淘汰添汞产品一含汞碱锰钮扣电池,存在的问题有: 一、未履行涉汞环保手续; 二、未上涉汞环保设施;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电池(含汞废物 HW29),未交与有危废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污染物 (含汞废物 HW29),随意处置,未交与有危废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 五、销售含汞碱锰钮扣电池造成生态环境的汞污染。 于2016年底已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整改过,但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走后不久,就又死灰复燃了!!!汕头市澄海区土壤及其他 6月9日,接到交办件后,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局、工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被举报企业为汕头市澄海区奥佳华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在2016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到投诉后,已按环保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经质检部门抽样检验,不存在生产含汞碱锰钮扣电池行为。现场检查时,该车间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仅存一间办公室和一处纽扣电池仓库(占地约300平方米),根据厂方介绍,纽扣电池产源地为广西,仅在本地进行销售。6月12日,经查阅企业提供的《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No.QG1800043),销售产品为无汞电池。经查,企业没有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尚未发现销售电池商品存在违法行为;经调取注册记录,该企业在澄海区范围内没有其他经营地点,对该企业注册地点周边进行巡查也没有发现类似的生产企业。不属实 鉴于该企业销售产品为销售产品为无汞电池,环保手续完善,没有超范围经营行为,同时,尚未发现该企业销售电池商品存在违法行为,经调取注册记录,该企业在澄海区范围内没有其他经营地点,对该企业注册地点周边进行巡查也没有发现类似的生产企业,认定该举报案件情况不属实。4D440000201806080057 升平路84号新疆兄弟烧烤店,每天晚上六点至凌晨3点多,油烟和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汕头市金平区大气噪音 经营者是两位新疆人,于6月初才开始经营,初步确定该门店属于无证无照经营。6月9日中午现场调查时,由于并未到营业时间,门店还没开门。6月9日晚,联合执法组再次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厨房操作间没有封闭,无设置专用油烟管道,油烟经收集净化后由烟管排入下水道,由于检查时烧烤柜没有在作业,尚未发现明显油烟污染。二是现场未发现明显固定噪声源,噪声扰民为接待顾客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噪声。三是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存在“无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基本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金平区环保分局、食药监局、新福工商所等执法部门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其中金平区环保分局责令其针对存在问题出具书面整改方案,以落实“无照、无证”违法经营和设置专用烟管的整改,并限于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整改;金平区食药监局、新福工商所责令其即日起停止经营,待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接下来,将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尽力劝说其退租搬离居民区。6月11日上午,金平区包案领导再次召集金平区环保分局、金平区食药监局、金平区工商局及属地街道等单位召开专项分析研判会议,集思广益,形成合力。会议要求联合处置组近期再次组织力量到升平路84号新疆兄弟烧烤店开展行动,跟踪检查6月9日晚上专项行动的整改落实情况及由各职能部门再次进行调查抽检取证。6月11日晚,金平区组织金平区环保分局、民宗局、食药监局、城管执法局及属地街道、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执法工作人员到该店进行“回头查”行动,跟踪检查6月9日晚上专项行动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继续对经营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力劝说其搬离居民密集聚居区,经营者答应从6月12日起停止营业,并于近期搬离。6月13日,新福街道继续对该烧烤店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巡查,现该店已停止营业。6月14日,新福街道继续加强巡查,现该烧烤店无营业。至6月15日已撤离完毕,油烟和噪音污染扰民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案件已报送办结。/5D440000201806090010(*) 峡山街道上东浦村鸿兴染织厂污水直排进旁边水道,影响村民的生活。汕头市潮南区水 2018年6月10日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环保局、公安分局、质监局、经信局和峡山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经查:被投诉的“鸿兴染织厂”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上东浦工业区,企业名称实为汕头市潮南区鸿兴织造印染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231656576W),法人庄振鸿,主要从事染布生产项目,已建成日处理量36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锅炉烟尘、烟气配套建设文丘里喷淋除尘、脱硫自动加药设施,锅炉废气统一收集由一根45米烟囱排放,排放许可证编号:91440514231656576W001P。现场检查时,该司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化池正常曝气,污水总排放口外排水色目测基本较清,潮南区环保局监测站技术人员在该司污水总排放口提取水样送检,经监测达标。执法人员在该司厂区内外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该司存在偷排、漏排违法排污行为。但检查发现该司厂区存在以下问题:1、污泥及煤渣堆放点防雨淋措施不到位;2、固废堆放点标志牌不清晰。 潮南区质监局对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6月11日,潮南区经信局没有发现该企业存在落后产能设备投入生产使用。6月14日,经联合执法组现场核查,汕头市潮南区鸿兴织造印染有限公司的污泥及煤渣堆放点防雨淋措施已整改;固废堆放标志牌悬挂于显眼位置。 部分

  属实

  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该司负责人:马上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6X440000201806090013(*) 陇田镇村干部郑俊勇涉嫌破坏水源地、非法在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南山截洪河从潮南区龙溪二坝水库 (潮南区二级水源地)倾倒固体废物、偷排污水;破坏农保耕地在南河边非法经营红砖厂、瓦窑厂、洗沙场、污泥堆放场,污染南河河道;伙同翁国平在南河边开设红烧砖厂和瓦窑厂 (无证经营),造成大量粉尘污染和煤渣污染,同时偷挖暗道将染水偷排至南河中;经营六合彩图纸和淫秽色情图刊印刷厂,由于印染需要,他将印刷产生的污水偷排至南河中,目前地点在陇田镇永安村内,且地点非常隐蔽,打击难度较大。需要公安部门进行专门侦查。汕头市潮南区 土壤水

  大气

  2018年6月10日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已立即组织陇田镇政府、区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分局、文广新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该交办件与第五批X440000201806090021(*)交办件投诉内容基本相同,并案处理。 调处情况详见第五批X440000201806090021(*)号的调处情况。对于龙溪二坝水库被倾倒固体废物、偷排污水的问题。经查:举报材料中提到潮南区龙溪二坝水库 (潮南区二级水源地),实际上是潮南区一级水源保护区。该红砖厂位于龙溪二坝水库下游,距离龙溪二坝水库3公里以上。潮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陇田镇政府人员对龙溪二坝水库周边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有向龙溪二坝水库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也未发现存在偷排污水的问题;潮南区水务局查核,离建筑基础土所在位置最近的饮用水源区为小龙溪水库,水库总库容1106.7万立方米,集雨面积9.242平方公里。经查勘,该建筑基础土堆放点处于小龙溪水库下游直线距离约1.8公里,该建筑基础土堆放场不在小龙溪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雨面积内,毗邻的南山截流也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区,都不会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影响。 部分

  属实

  7X440000201806090021(*) 举报潮南区陇田镇东波社区调解主任郑俊勇涉嫌破坏水源地、非法倾倒固定废物、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犯罪情况。第一,利用几十辆无牌无证的淤泥车非法排放固定废物,同时将污水偷排至南河;第二,开设红烧砖厂、瓦窑厂(无证经营)和洗沙场,造成大量粉尘污染和煤渣污染,同时偷挖暗道将染水偷排至南河中;第三,开设印刷厂,将印刷污水偷排至南河。村名忌惮其恶霸势力,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没有效果,现在陇田南河已经危难,也已经危及到村民们的生存,同时对其长年以污染环境换取自身财富的罪恶卑劣行径实在不满,恳请督察组领导予以重视,将其绳之于法,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汕头市潮南区 水

  大气

  生态

  土壤

  2018年6月10日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陇田镇政府、潮南区环保局、水务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分局、文广新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经核查,该交办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区两级、省联合督查组第二组于今年5月份已经分别接到举报,潮南区委区政府已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相关工作。 经查:一、被投诉的“红烧砖厂、瓦窑厂”工场实为位于陇田石坑村截流南畔的红砖工场(瓦窑工场),经营者翁国平,厂区面积约33亩,主要从事红砖加工生产项目(以建筑基础土为生产原料),主要生产设备有:节能紧凑型真空挤出机1套、砖窑1个(面积约600平方米)、离心鼓风机1台。该工场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手续。根据群众举报,潮南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28日联合潮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陇田镇政府、石坑村委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工场没有生产。根据粤环函【2018】226号文件精神,该工场属《广东省黏土砖厂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排查整治范围,是违法违规的砖厂,应予责令关闭。根据检查情况,潮南区环保局现场落实陇田镇政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对该工场生产设备进行拆除;陇田镇政府现场落实石坑村委会责令该工场业主15日内自行拆除该项目,并加强巡查管理。2018年5月30日,潮南区环保局以汕潮南环函【2018】68号函知陇田镇政府,组织对该工场实施关停取缔,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加强巡查监管。2018年6月2日,陇田镇政府组织镇、石坑村工作人员出动钩机、焊割机等机械,对该砖厂进行拆除。6月5日,陇田镇政府已完成对该砖厂瓦窑和工棚的拆除工作。2018年6月6日,潮南区环保局再次联合陇田镇政府、石坑村委会到该工场进行全面检查。 2018年6月10日,联合执法组现场调查时,该红砖工场的砖窑、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并完成平整清运工作;但西侧仍堆放有大量泥土,该地原为翁国平、翁国太租赁用于养殖鱼场,因经营不善停产用于堆放泥土,经陇田镇政府查核,这些泥土为建筑基础土,面积32.38亩,地类为采矿用地,该堆放点属于西湖村辖区,陇田镇已落实西湖村委会在污泥地四周种上香蕉苗,设置安全警示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潮南区水务局查核,离建筑基础土所在位置最近的饮用水源区为小龙溪水库,该建筑基础土堆放场不在小龙溪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雨面积内,毗邻的南山截流也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区,都不会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影响。潮南区环保局已委托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到该污泥堆放点取样监测,经监测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陇田镇政府正加派人力对该建筑基础土堆放场进行全面平整,6月18日已完成平整工作,平整后将结合区对南山截流生态景观带的规划建设,对该地块进行综合利用。潮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该红砖工场有管道往南山截流排污的情况,也未发现扬尘(煤灰)污染。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在该工场旁南山截流石坑村二支桥的下游提取水样送检,经监测达标。潮南区国土局经测量,该老窑迹地和窑炉面积9.33亩,地类为采矿用地;经校核地籍数据,权属属石坑村。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瓦窑厂(红砖厂)占用或破坏农保耕地的行为,也没有发现有新建、扩建的行为。因该老窑迹地和窑炉建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即建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故无法界定其用地手续是否齐全。6月11日,陇田镇政府已组织对平整后的砖窑所在地进行复绿。6月16日,该地已种上香蕉苗和橙树苗。 二、对于洗沙场的问题。该洗沙场位于东波社区南下肚洋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办的砖仔窑旧址,业主为东波居民郑俊勇,早于2018年3月,郑俊勇准备在该地方设立洗沙场,陇田镇东波社区已责令其停产并拆除相关设备。2018年6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洗沙场已被取缔,陇田镇政府已完成平整工作。 三、对于印刷厂的问题。2018年6月5日,陇田镇派出所组织对陇田镇永安村进行清查以及发动耳目摸查,没有清查到有印制六合彩图纸及淫秽色情图片的窝点,经了解村干部,村干部也证实没有掌握郑俊勇(男,1969年7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524196907052050,陇田镇东波社区人,东波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有在该村经营印刷厂和印制六合彩图纸及淫秽色情图片的行为。6月11日,陇田镇派出所再次组织民警及治保人员对永安村进行地毯式清查,没有发现永安村有人经营印刷厂和印制六合彩图纸及淫秽色情图刊的行为。 四、6月12日,潮南区公安分局在辖区内各路段对无牌无证泥头车等车辆进行巡查,尚未发现被举报人郑俊勇有利用无牌无证车辆运载淤泥的情况存在;经查,郑俊勇经营有打桩队,并用4辆有牌有证(其中3辆过了检验有效期)的中型自卸货车运载建筑基础土至陇田镇石坑村南畔的废弃砖厂处。经潮南区工商局调查,郑俊勇系汕头市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号为44058100003270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须取得有效资格证书方可经营)。经了解,2016年6月郑俊勇组建打桩队,未取得资质,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五、潮南区纪委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第五批X440000201806090021(*)号举报件交办潮南区之前,根据所调查的情况,对陇田镇5名村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陇田镇委对1名村干部 依法依规处理;对郑俊勇的问题,目前潮南区纪委正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中。

  其他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处中。

  部分

  属实

  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陇田镇政府按照潮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专人加强巡查,彻底杜绝污染隐患,落实陇田镇东波社区继续对东波社区废弃洗沙场场址加强巡查监管。8D440000201806100054 汕樟路204号汕头市腾发纸业有限公司废水通过暗管排进梅溪河(退潮时可看到管口),水是黑色的,有臭味,影响下游村民的生活。投诉到当地几年,一直未处理。汕头市金平区水 2018年6月11日接到案件后,金平区包案领导立即组织金平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广厦街道、东墩街道等单位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进行详细排查察看和取证。 通过现场排查察看,尚未发现黑色污水排放现象;将根据潮水的退潮时间继续跟进,进一步核实情况。 6月14日上午9点,汕头市环境保护督导组亲临现场对交办案件进行督导,包案领导金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吴立新同志亲自到现场指挥,并亲自带队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详细排查察看。广厦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昱、街道办事处主任洪敬惜立即带队,街道经发办,浮西居委会等人员参加,牵头会同金平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东墩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合到现场调查取证。 6月14日,在检查中发现该厂10吨锅炉正在生产,其喷淋脱硫除尘循环池液呈中性,环保监测人员展开池液取样,并对锅炉烟气进行监测,监测显示锅炉烟气二氧化硫和烟尘超标 。 6月15日凌晨1点至凌晨5点,于该企业东侧厂界偷排口处对应的墙内发现一条埋于地下的直径约80公分的涵管,目前仍在开挖取证。 6月15日上午9点,金平区区长林锡波、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吴立新、副区长钟泽锋等同志到腾发纸业现场督导案件的复查工作,现场指导组织钩机、吊车、挖掘机对怀疑偷排管道进行全面勘查,要求各相关部门秉着对群众投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全力以赴,收集佐证,处理上级交办案件。街道还组织对沿堤岸厂区范围进行开挖,以排查地下水管走向。目前各项勘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6月16日上午,牵头单位广厦街道继续联合属地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腾发纸业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杜绝企业人员进入,确保现场保存安全。金平区长林锡波、副区长钟泽锋再次到现场进行指导,金平区包案领导、纪委书记吴立新全程督导案件深入取证工作,目前,该案勘查有新的进展。经公安部门带投案自首的企业管理人员到厂区现场进行指证,发现该厂东、西两侧各设有暗房,布设极隐蔽,且房中均设有水泵设备。公安、环保部门正带领涉案人员现场作抽排演示,进一步固化证据链。中午,金平区农林水务局在现场发现一偷取梅溪河水管口,该涉案企业也自认是其企业所为。 目前,该涉案企业已被查封,公安部门已对涉嫌违法干扰证据的操作工及厂区负责人进行刑拘。6月17日上午,广厦街道继续联合属地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涉案企业厂区24小时轮班值守,杜绝企业人员进入,保护涉案现场不受破坏。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投资人、法人代表继续加大追捕力度,对该企业相关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固化。金平区继续督促各相关部门将调查新进展资料进行汇总,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关注事态进展,维护辖区社会面稳定。 金平区农林水务局调查确认该企业年申请取水量为6万米,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江河),取水用途为纸业生产循环用水。2015年11月3日,金平区农林水务局对申请取水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证号为:取水(汕金)字[2015]第0008号。2017年,高盛纸业有限公司取水总量为123660.9立方,超计划用水量为63660.9立方。对6月16日查实的企业非法取水问题,即刻立案,深挖彻查,严肃顶格处罚。 金平区经信局对汕头市高盛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情况进一步核查确认,该企业现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线为幅宽3.6米的箱板纸生产线2条;还有净纸宽度4.8米的复卷机1台,连同其后侧的生产设备,为有故障待修理的生产线,目前无法投入生产。经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详细查看,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条目,金平区经信局判别该厂的生产线不属该目录明确应予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因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手段,金平区经信局已通过上级经信部门协助联系省造纸行业协会专家,通过进一步的现场勘查、分析核定、出具意见,相关事宜正在加紧进行中。 质监金平分局调查确认涉案企业现有锅炉三台,具体情况如下: 1.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300 ,型号SZL10-1.25-S ,出厂编号12031,额定出力10t/h,设计压力1.25Mpa,厦门银鹭重工有限公司 2012年2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9年2月8日。2017年12月12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 2.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301 ,型号SZL15-1.6/300-S ,出厂编号15LGS-1201,额定出力15t/h,设计压力1.6Mpa,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9年2月8日。2017年12月12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 3.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288 ,型号SZL12-1.25-S ,出厂编号10058,额定出力12t/h,设计压力1.25Mpa,厦门银鹭重工有限公司2010年9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11月2日。2017年8月11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 属实 一是高度重视,由包案领导带队,立即组织金平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广厦街道、东墩街道等单位到场调查取证;二是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处理;三是继续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跟踪调查,查明原因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6月12日,金平区继续落实街道开展详细排查,但由于梅溪河上游开闸放水,使下游水位仍处于高水位状态,故未能发现投诉者所描述的退潮时可见到的排污口,下来将继续进行巡查跟踪。6月13日,广厦街道继续安排专人对该企业及周边进行排查,但由于雨天原因,梅溪桥闸开闸放水,下游水位处于高水位状态,故暂无法查实是否存在排污口,下来将继续进行巡查跟踪。6月14日上午9点,汕头市环境保护督导组亲临现场对交办案件进行督导,包案领导金平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吴立新同志亲自到现场指挥,并亲自带队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详细排查察看。广厦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昱、街道办事处主任洪敬惜立即带队,街道经发办,浮西居委会等人员参加,牵头会同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东墩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合到现场调查取证。 现场检查中,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认真查证。一是对企业周边现场进行查验,并沿梅溪河边仔细勘查,尚未发现黑色污水排放现象;二是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仔细排查,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涉嫌废气无经脱硫过程就直接排放,环保监测部门正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测,公安部门立即对涉案人员控制起来,并立案处理;三是现场尚未发现投诉者所反映的暗管,街道将继续跟踪排查。四是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产,待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跟进调查,包括自抽水水量、水平衡状况、土地产权、锅炉改造、排水去向、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都要详细地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置;五是广厦街道要牵头环保、水务部门组织对企业东侧围墙边、西侧梅溪河边地下排水情况进行开挖调查。 目前,该涉案企业已被查封。 生产主管焦昌明、厂日常总负责人(厂长)吴纯派、污水处理技术主管王培涛、锅炉操作工李文忠等4人被刑拘。9D440000201806100055 汕漳路204号汕头市腾发纸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通过暗管(退潮时可见暗管),直接排到梅溪河。汕头市金平区水 2018年6月11日接到交办件后,金平区包案领导立即组织金平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广厦街道、东墩街道等单位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进行详细排查察看和取证。 该交办件与同一批次D440000201806100054交办件投诉内容基本相同,并案处理。属实 目前,该涉案企业已被查封。 生产主管焦昌明、厂日常总负责人(厂长)吴纯派、污水处理技术主管王培涛、锅炉操作工李文忠等4人被刑拘。10X440000201806100026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云澳镇云澳渔港,近期在渔港港口的海面及沙滩上以建《云澳游艇中转补给基地》(私人企业)项目为借口,实为围海造地,破坏生态环境。该项目未经征求当地渔民群众意见,安全和环保评估材料缺乏且不实,于2016年夏私下施工。该项目违反国家海洋局今年1月1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围、填海管控的政策措施十三条的规定,破坏了云澳海湾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自然生态,影响了近岸鱼类的迴游、生殖;该项目 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破坏海岛的旅游资源。汕头市南澳县海洋 2018年6月11日,接到交办件后,南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督办,由南澳县住建(环保)局会同海渔、规划、国土、发改、云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中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确认内容部分属实,群众投诉行为发生在今年3月份,当日已停工,目前已处于没有建设状态。经了解,2011年9月15日,该项目通过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的《汕头市南澳县云澳渔港西侧游艇中转补给基地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报告书》专家评审,并于2013年1月6日取得用海申请,批准文号为粤海渔函〔2013〕24号。2018年3月30日,南澳县兴达游艇旅游基地有限公司组织施工队伍和调派运输船2艘运载沙石在云澳国家中心渔港北堤约300米海域处准备进行抛石填海。云澳镇人民政府发现,同时接到群众投诉,立即向南澳县委、县政府上报相关情况。南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汕头南澳海事处对南澳县兴达游艇游艇基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宁波市奉化鑫通达海达海运有限公司“浙奉668”、“浙奉669”进出港口不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行为已当即停止。由于该项目在2011年已立项,没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部分属实 南澳县政府要求该公司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群众解释工作,并经许可同意后才能动工建设。南澳县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监管。 无11D440000201806120052 距离滨海街道东陇村200米有一大型养猪场臭味大,向村委反映几年,投诉到12345,一直得不到解决。汕头市濠江区其他污染 6月13日,濠江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第八批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后,濠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刻牵头城建环保局、工商(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农林水务局、公安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委等部门及滨海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中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举报事项涉及单位为汕头市濠江区凌泉种养生态场,不在禁养区范围,距离居民住宅约320米;有农业、环保备案登记,有工商执照。养殖场存栏数980头生猪,配套黑膜沼气设施2000立方米,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产生的沼气为该种养生态场内部生活所用;沼渣和沼液等,则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有外排污水。2018年3月监测数据显示,该种养生态场北侧、南侧、西侧边界臭气浓度分别为:<10、12、13,均低于60的标准限制,属于达标排放。该场正在落实清理修缮。部分属实 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保持沼气池及其它设施的正常使用。该场已落实清理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除杂草、修复猪舍不安全隐患、清理场内废弃物、彻底杜绝不卫生不整洁等现象。 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场内卫生整洁有序,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绿色植物种植力度,加强管理,增加猪舍清理清洗次数,有效抑制减少臭气浓度。按规范对污染物及臭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12D440000201806120051这里是住宅区,去年下半年开始,环保查得严了,第五座这户经常拉运很塑料制品,进行清洗、挑拣,会排放清洗污水,产生噪声,特别是下午2/3点的时候,潮阳区环保局电话打不通,或打了没人接。汕头市潮阳区噪声、污水2018年6月13日上午,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领驻贵屿环境整治打击组、潮阳区环保局、贵屿镇政府、潮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贵屿环保分局、贵屿派出所、贵屿工商所、贵屿镇挂钩联系村工作组、凤港村干部立即到位于贵屿镇凤港村门口2街13巷第五座进行检查。经查,该处为一住宅房,业主为黄汉荣(男,身份证号码:440524198308254856),住宅门口横巷存放有杂乱废旧塑料货物,其中一个房内存放有废旧塑料货物,情况属实。现场没有生产,没有发现机械设备以及清洗、挑拣、排放清洗污水、产生噪音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关于“特别是下午2/3点的时候,潮阳区环保局电话打不通,或打了没人接。”根据潮阳区环保局反映,该局投诉电话(0754—83831530)一直保持畅通,未有接到群众对该点的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6月18日,潮阳区贵屿环保分局再次对该点进行巡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属实现场立即责令该业主对住宅门口横巷的废旧塑料货物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整改。13D440000201806120076澄华街道供电所所长非法经营两家无牌无证的电镀厂:1、水南路上华达富厂和华达丰厂中间的路进去,在华达丰厂的里面有无牌无照的电镀厂,厂门是绿色的,屋顶的墙角放有航拍机,一有执法人员到就知道,已经存在15年以上了,生产的废水直排水南沟;2、云东桥工业区内也有一家无牌无证的电镀厂,没有门牌,靠水南沟的那家,废水直排水南沟。上述问题投诉了几十次,环保局也有处理,但过段时间又死灰复燃,反反复复。汕头市澄海区水6月13日,澄海区接到此案件后,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及溪南镇政府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经查,没有发现举报所述位于水南路上华达富厂和华达丰厂中间的路进去、华达丰厂的里面及银东桥(云东桥)工业区的无牌无证电镀厂存在。6月16日,澄海区环保局会同澄海区公安分局对澄华供电所所长进行问询,该所所长为蔡仲麟,于2017年2月任现职,没有在溪南镇工作的经历,未曾独自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电镀厂。不属实14X440000201806120006反映汕头市澄海 区隆都镇后沟村垃圾污染问题 ,我们村是省级生态村、卫生村 ,一直 以来环境优美。但大概两三年前,村里干部勾结村里恶霸,为了牟利和节省成本 ,不顾村民们的反对 ,将原本应该集中运到隆都镇里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堆放在村子后面的小河边 。这个垃圾堆已经有两三层楼高,而且离村民居住的地方很近 ,垃圾散发出的臭味非常难闻,苍蝇乱飞,刮风的时候更是整条村子都弥漫着臭味。下雨的时候 ,垃圾堆的污水流到旁边的小河,这条河是我们灌溉水源 ,也被严重污染了。村民多年来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这个问题 ,隆都镇政府,澄海区政府 ,澄海区环保局,汕头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都有去反映过 ,上面的领导要么说不归他们管 ,要么说会整改,会处理。但一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 。到目前为止,每天还是有小三轮车载着垃圾到垃圾堆倾倒 。以前有村民去阻止,被村里的恶霸威胁 ,也是敢怒不敢言。今年4月份左右好像是省环保局派了暗访组到来拍摄录像 ,但后来也没有消息,垃圾还是一天天越堆越高。汕头市澄海区大气,土壤6月13日接案后,澄海区政府牵头组织住建、城管、环保、国土、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隆都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案件中举报垃圾堆放点为隆都镇后沟村东溪头临时垃圾存放点,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远离村民居住区,用于堆放村民生活垃圾,定期进行清理清运。自创文强管工作开展以来,后沟村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进行三清三拆,产生的垃圾量剧增,受环卫清运能力限制,造成清运垃圾不及时,导致后沟村临时垃圾存放点堆放的垃圾增加,堆积未及时清理的垃圾约250立方米。经现场核实,该垃圾临时存放点产生的污水没有流向附近的河流,未对周边水资源造成污染。部分属实针对后沟临时垃圾存放点存在的问题,澄海区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国土部门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后沟村5日内自行整改,恢复土地原貌;二是由澄海区政府牵头协调隆都镇、澄海区环卫局等部门,立刻调度车辆机械对垃圾进行清运,装载至隆都镇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后运往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处置(洁源垃圾发电厂已同意增加隆都镇的垃圾限额),存量垃圾3日内完成清运;三是对该地点的垃圾清运后,对该迹地进行覆土植绿;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垃圾日产日清,禁止再往此处倾倒垃圾,防止死灰复燃。截至6月14日下午,已基本完成存量垃圾的清运,并已开始运载泥土,准备对清运后迹地进行覆土。截至6月15日下午,存量垃圾已完成清运,清运后迹地已开始覆土工作,目前正在加紧施工中,预计明天将全面完成,接下来后沟村将对该片区铺设围栏和宣传栏,防止个别不自觉村民再倾倒垃圾。截至6月16日下午,该垃圾临时存放点清运后迹地及周边坑洼地已全面完成覆土平整修复工作,恢复土地原貌,消除影响,同时铺设了围栏和设置警示牌。15D440000201806130011峡山街道上东浦村鸿兴染织厂在村里的排水沟的位置违建了一个建筑,导致村里的排水有堵塞,臭水倒流,味道很臭,该厂产生废气污染。汕头市潮南区水,大气 2018年6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峡山街道办事处,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该件与第五批D440000201806090010(*)交办件举报内容部分重复,潮南区已于2018年6月10组织联合执法组进行检查:“鸿兴染织厂”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上东浦工业区,企业名称实为汕头市潮南区鸿兴织造印染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染布生产项目,已建成日处理量36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锅炉烟尘、烟气配套建设文丘里喷淋除尘、脱硫自动加药设施,锅炉废气统一收集由一根45米烟囱排放,已领取排放许可证。当天检查时,该司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化池正常曝气,污水总排放口外排水色目测基本较清,潮南区环保局监测站技术人员在该司污水总排放口提取水样送检,经监测达标。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有关问题潮南区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进一步调处中。部分属实16X440000201806130030(*)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五沟水库水源保护区是潮南区陇田镇、成田镇数十万人口的主要饮用水源,近年来在进山路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倾倒问题,并且垃圾露天焚烧,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给周边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该垃圾主要是来源于陇田镇周边村居的生活垃圾,周边村民曾多次投诉,但汕头市相关只是象征性整改,同时将原有的垃圾倾倒场地更改成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但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水源保护区造成严重影响。1、请查明该垃圾填埋场到底是否位于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根据汕头市水源保护区名录,五沟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区陆域范围为34米正常水位线向陆域纵深500米,该垃圾填埋场距离五沟水库水线最近处仅为150米,最远约300米。汕头市环保局多次答复该处不属于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是否存在弄虚作假?2、请查明.该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是否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用地规划手续,是否有采取防渗措施。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该垃圾填埋场是如何批准设立的?3、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周边的生活垃圾没有无害化处理,基本由村居收集后倾倒,汕头市投入了大量资金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根本没有真正在陇田镇落地使用,该笔资金是如何使用的?汕头市潮南区水,土壤,大气 2018年6月14日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陇田镇人民政府、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规划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经查:五沟水库进山路没有发现倾倒和焚烧生活垃圾的现象,也没有发现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的情况。 投诉件反映的垃圾填埋场为潮南区陇田镇华瑶虎跳涧垃圾填埋场,位于陇田镇华瑶社区竹竿龙,没有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用地报批手续和规划手续。该场距离五沟水库直线距离约200多米,处于五沟水库集雨范围分界岭山脊外,该处地表径水不会流进五沟水库。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修正案)的批复》(粤府函[2005]31号)中关于五沟水库“陆域保护范围:五沟水库34米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500米的集雨区”的规定,该垃圾填埋场处于五沟水库集雨范围分界岭山脊外,不在五沟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属于陆域保护范围,不属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对水库水源水质不造成影响。 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营使用前,为解决陇田镇生活垃圾去处,该场为陇田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该填埋场被中央环保督察列入我省505个填埋场整改清单后,2017年9月潮南区城管局已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汕头市潮南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整改方案,项目总投资2243万元,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自2017年12月起,各填埋场已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其中陇田镇华瑶虎跳涧垃圾填埋场4月17日进行就地封场整改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制定的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改建议书以及汕头市制定的垃圾填埋场整改建议书,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计划,该项目通过招标,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理,现施工公司正按计划实施推进对该场封存处理的相关工作。该场设置渗滤液收集井,定期将渗滤液抽运至陇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该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约80%的整治工程量,预计到7月底该场整改完毕。 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启用后,服务范围已覆盖陇田镇全辖区,陇田镇已建成两个应急压缩转运站,启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落实村居及时将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压缩点进行压缩,再由陇田镇转运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部分属实处理情况:联合执法组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按整改方案推进陇田镇华瑶虎跳涧垃圾填埋场的封存处理工作。下一步工作:争取按计划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陇田镇华瑶虎跳涧垃圾填埋场的整改工作,同时陇田镇政府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尤其是饮用水源周边的卫生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7X440000201806130019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204号(东墩木材厂内侧),汕头市腾发纸业有限公司大型造纸厂。该厂增加大型造纸设备,生产时产出的废水直通暗管(顶管过河堤,退潮时可以看到排管口),排入梅溪河,锅炉废气没有脱硫就直接向外排放。(*)汕头市金平区水、大气 2018年6月14日接到案件后,金平区包案领导立即组织金平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广厦街道、东墩街道等单位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进行详细排查察看和取证。 由于雨天原因,该处河段水位较高,故暂无法查实是否存在排污口和偷排现象;而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仔细排查,发现企业涉嫌废气无经脱硫过程就直接排放,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起来,并立案处理。后续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该案件与6月11日交办的两宗案件为同一案件,特作并案处理。在原案件调查核实的基础上,6月14日上午9点,汕头市环境保护督导组亲临现场对交办案件进行督导,包案领导金平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吴立新同志亲自到现场指挥,并亲自带队到该企业及企业周边详细排查察看。广厦街道高度重视,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队,街道经发办,浮西居委会等人员参加,牵头会同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经信局、东墩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合到现场调查取证。6月14日下午5点,经汕头市水务局协调安排关闭梅溪河桥闸,潮位在晚上七点左右下降到最低,发现该厂西侧堤外水中隐约有两条直径四十公分的水管,金平区环保局立即派员借助渔船到梅溪河中彻查,发现两条水管埋藏极深,被乱石覆盖,即使在最低水位也只能隐约看见两个水管口,其中北面的一条水管持续泄出黑色水。源头需进一步调查才能确认。6月15日凌晨1点至凌晨5点,于该企业东侧厂界偷排口处对应的墙内发现一条埋于地下的直径约80公分的涵管,目前仍在开挖取证。6月15日上午9点,金平区区长林锡波、金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吴立新、副区长钟泽锋等同志到腾发纸业现场督导案件的复查工作,现场指导组织钩机、吊车、挖掘机对怀疑偷排管道进行全面勘查,要求各相关部门秉着对群众投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全力以赴,收集佐证,处理上级交办案件。街道还组织对沿堤岸厂区范围进行开挖,以排查地下水管走向。目前各项勘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6月15日,市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组组长郑义成处长带队,市环监分局吴林局长、市纪委党风政风督查室余玮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参加的案件督导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金平区的案件举报“汕头市腾发纸业有限公司”暗管偷排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现场督导。金平区高度重视,林锡波区长、吴立新区纪委书记、钟泽锋副区长正在现场指挥金平区各相关部门和属地广厦街道进行开挖排查暗管等工作。市督导组现场强调,金平区各相关部门和广厦街道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要现场固化证据;二是公安机关要控制好该企业老板(包括出资人)、环保负责人、操作工人等相关责任人;三是税务、工商、经信、水务、技监、环保等部门要详查该公司有关问题;四是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要当做真实存在问题来排查,让企业自证清白;五是对查到的问题要全面严肃处理,办成典型案例。6月16日上午,牵头单位广厦街道继续联合属地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腾发纸业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杜绝企业人员进入,确保现场保存安全。金平区长林锡波、副区长钟泽锋再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区包案领导、区纪委书记吴立新全程督导案件深入取证工作,目前,该案勘查有新的进展。经公安部门带投案自首的企业管理人员到厂区现场进行指证,发现该厂东、西两侧各设有暗房,布设极隐蔽,且房中均设有水泵设备。公安、环保部门正带领涉案人员现场作抽排演示,进一步固化证据链。中午,金平区农林水务局在现场发现一偷取梅溪河水管口,该涉案企业也自认是其企业所为。目前,该涉案企业已被查封,公安部门已对涉嫌违法干扰证据的操作工及厂区负责人进行刑拘。6月17日,广厦街道继续联合属地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涉案企业厂区24小时轮班值守,杜绝企业人员进入,保护涉案现场不受破坏。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投资人、法人代表继续加大追捕力度,对该企业相关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固化。金平区继续督促各相关部门将调查新进展资料进行汇总,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关注事态进展,维护辖区社会面稳定。金平区农林水务局调查确认该企业年申请取水量为6万米,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江河),取水用途为纸业生产循环用水。2015年11月3日,金平区农林水务局对申请取水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证号为:取水(汕金)字[2015]第0008号。2017年,高盛纸业有限公司取水总量为123660.9立方,超计划用水量为63660.9立方。对6月16日查实的企业非法取水问题,即刻立案,深挖彻查,严肃顶格处罚。金平区经信局对汕头市高盛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情况进一步核查确认,该企业现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线为幅宽3.6米的箱板纸生产线2条;还有净纸宽度4.8米的复卷机1台,连同其后侧的生产设备,为有故障待修理的生产线,目前无法投入生产。经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详细查看,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条目,区经信局判别该厂的生产线不属该目录明确应予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因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手段,金平区经信局已通过上级经信部门协助联系省造纸行业协会专家,通过进一步的现场勘查、分析核定、出具意见,相关事宜正在加紧进行中。质监金平分局调查确认涉案企业现有锅炉三台,具体情况如下:1.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300 ,型号SZL10-1.25-S ,出厂编号12031,额定出力10t/h,设计压力1.25Mpa,厦门银鹭重工有限公司 2012年2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9年2月8日。2017年12月12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2.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301 ,型号SZL15-1.6/300-S ,出厂编号15LGS-1201,额定出力15t/h,设计压力1.6Mpa,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9年2月8日。2017年12月12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3.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3288 ,型号SZL12-1.25-S ,出厂编号10058,额定出力12t/h,设计压力1.25Mpa,厦门银鹭重工有限公司2010年9月制造,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11月2日。2017年8月11日办理锅炉改造施工告知,由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蒸汽锅炉。 6月18日,广厦街道继续联合属地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涉案企业厂区24小时轮班值守,保护涉案现场不受破坏。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投资人、法人代表继续加强侦查手段,加大追捕力度,对该企业相关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深化。四名刑拘人员中犯罪嫌疑人吴纯派因患心脏病、高血压由原刑事拘留变更为刑事监视居住。金平区环保分局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到厂区对积留污水进行关闭排泄闸门,开启风机进行净化。现有厂区积留污水待情况变化采取措施清排。广厦街道依据职能部门意见将汇报案件作办结处理。同时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关注事态进展,维护辖区社会面稳定。 6月19日,广厦街道联合属地派出所继续落实街道领导带班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保全涉案企业现场。上午,涉案企业员工约60多人聚集到企业门口,要求解决他们的生活住所、工资问题,广厦街道当班领导和广厦派出所副所长带领干部在现场维护秩序,一方面对来访企业员工进行身份登记,并记录下他们的具体诉求;另一方面安抚企业员工的情绪,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来访企业员工在安抚下情绪稳定,表示明天再来讨个说法,已于中午12点陆续返回。另外,上午该企业积留污水已浸漫至厂区门口,金平区环保分局联系的专业作业公司到厂区继续对积留污水进行技术抽排,开启风机进行净化,目前积水清退不明显。广厦街道加紧依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佐证材料,申报案件办结案件处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关注事态进展,维护辖区社会面稳定。至6月21日,该涉案企业因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不正常运行燃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金平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两台锅炉所配套的成型生物质燃料投放设备予以查封。排污暗管与排放设备也由环保部门查封。6月22日,广厦街道继续联合东墩街道、广厦派出所,安排班子成员带队在涉案企业厂区24小时轮班值守,保护涉案现场不受破坏。因连日降雨,加之企业所处地势较低,厂内积水原抽排方案已不起作用,积水漫延到厂外,金平环保分局正协调第三方公司重新设计排水方案。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投资人、法人代表继续加强侦查手段,加大追捕力度,对该企业相关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深化。属实6月14日,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认真查证。一是对企业周边现场进行查验,并沿梅溪河边仔细勘查,尚未发现黑色污水排放现象;二是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仔细排查,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涉嫌废气无经脱硫过程就直接排放,环保监测部门正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测,公安部门立即对涉案人员控制起来,并立案处理;三是现场尚未发现投诉者所反映的暗管,街道将继续跟踪排查。四是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产,待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跟进调查,包括自抽水水量、水平衡状况、土地产权、锅炉改造、排水去向、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都要详细地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置;五是广厦街道继续牵头环保、水务部门,对企业东侧围墙边、西侧梅溪河边地下排水情况进行开挖调查。目前该涉案企业已被查封。至6月19日,金平区环保分局查明该涉案企业的篡改监测数据、锅炉废气、废水排放超标、暗管偷排等违法行为,金平区农林水务局调查认定该涉案企业非法取水证据充分确凿。金平区环保分局对企业发出了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6月14日对该企业进行查封;金平区农林水务局对该涉案企业非法取水行为进行立案。该企业涉及刑事责任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企业进行立案,刑拘4名相关人员,并加大力度追捕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投资人,深挖彻查,确保办成铁案和典型环保案件。 案件已报送办结。至6月21日,该涉案企业因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不正常运行燃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两台锅炉所配套的成型生物质燃料投放设备予以查封。排污暗管与排放设备也由环保部门查封。生产主管焦昌明、厂日常总负责人(厂长)吴纯派、污水处理技术主管王培涛、锅炉操作工李文忠、杨桂远等5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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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1 1 汕头日报 c26519.htm 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已办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