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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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政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1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武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应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以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投票补选李元林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将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代理主任郑通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郑通声主持并监誓,新获任命的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怀丹所作的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说明,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绿岸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市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认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对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决定提出的要求。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市人民政府每半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明确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会议还书面听取法工委关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1-11 1 1 汕头日报 c6565.htm 1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