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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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 政

“汕头特色”助残为残疾群众兜底

  本报讯 (记者周敏)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我市有残疾人约21.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4.42%,涉及18万个家庭82万人。截至2019年3月底,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有63838人。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制度助残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路径,初步建立健全了汕头扶残助残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制度助残的“汕头特色”,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群众从中受益。

  医保支付康复医疗项目增至29项

  我市着力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成立了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工作小组,认真部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发展。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医疗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支付的康复医疗项目由9项增加至29项。对本市户籍在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省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标准,其中智障、孤独症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22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听力语言障碍、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每年受益儿童超1000人。对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2至3个疗程免费住院救助,每年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救助2000多人次。同时,抓好康复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成市及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6所,目前全市定点公办、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共有30家,总学位2050个,已能满足孤独症、智障、听障、脑瘫四类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建成社区康园中心59个,较好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将有康复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重度肢体居家康复训练项目。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我市按照突出重点、兜住底线、尽力而为、扩大覆盖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初步确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以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实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逐月发放,并于今年起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列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每年受惠残疾人超过6万人次;出台多个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每年为长期卧床残疾人、单亲家庭或双亲皆逝的残障少年儿童、一户多残家庭、发生“急难危”情况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将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列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精神、智力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等等,大大减轻了残疾人的生活压力。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方面,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已建成,正待启用运营,将可解决200多人的托养服务;充分利用全市6家福利院、32所镇级敬老院、59个社区康园中心开展残疾人托养,托养人员超过3000人。此外,积极做好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已完成省下达我市2015至2017年的6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的优惠措施也得到了落实。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791人

  我市积极推进用人单位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出台了《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目标要求,并通过抓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不断提高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识。目前全市已有882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791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年均增长8%以上。同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出台了《汕头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市71个乡镇(街道)公开招聘71名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积极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依托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工疗站和已建成的59个社区康园中心,为1454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辅助性就业。此外,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雇主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残疾人在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引导用人单位开辟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2019-04-15 1 1 汕头日报 c45807.htm 1 “汕头特色”助残为残疾群众兜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