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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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法治

查处假商标案上了省“十佳”

我市检察部门有效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记者获悉,一年一度的“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公布了。其中,澄海区检察院办理的蔡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要知道,想在全省21个地级市报送的典型案例中脱颖而出评上“十佳”,其含金量必然十足,难度也相当高。那么,我市的检察官们是如何做到的呢?

  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蔡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是一起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该案的判决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来,自2014年2月底开始,被告人蔡某伙同同案人杜某(已判决)等五人合伙在澄海区莲上镇某村开设工场,每人占20%的股份,印制假冒香烟商标标识,雇佣二师傅和另一同案人陈某(已判决)在该制假窝点帮工,由“阿远”(另案处理)负责联系客户提供纸张、油墨,其他参股合作人员负责帮忙,工场印制假冒香烟商标后从中赚取加工费。自2014年3月中旬至2014年5月20日期间,蔡某等人非法制造及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共497000个。2014年5月20日后,印刷工场搬到澄海区溪南镇另一工场处,雇佣同案人林某(已判决)及“阿雄”二人当师傅,陈某继续在新工场帮忙,印制多个品牌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没多久就被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与区烟草局等部门查处,现场抓获杜某等六人,印刷机二台、晒版机、切线机、烘干机各一台,涉嫌假冒多个品牌的注册香烟商标标识227102张共604135个。

  2018年8月1日,澄海区法院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蔡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后蔡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的查处,充分反映司法机关部署打击卷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斩断制假黑手的强有力举措,防止制假违法犯罪行为对外辐射和异地转移。检察机关重点厘清了该案各涉案人员的情节轻重、罪与非罪、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认定、有待完善的证据情况等问题,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做到快捕快诉,宽严相济,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充分配合,有效形成打击合力,从而有效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特别是香烟商标标识,严重侵害了香烟厂商合法权益,且制造假烟危害极大,广大市民应自觉远离制售假烟犯罪,发现线索应积极举报。

  

  律师说法:

  广东信捷律师事务所陈吉吉彦律师认为,本案是一起知假制假,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生产销售知名香烟注册商标标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知名香烟注册商标专用权,还给消费者和整个烟草专卖制度造成了损害。刑法是每个人不可触碰的红线,与其他法律不同,处罚不是简单的罚款,而是以个人的人身自由来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代价沉重。因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切勿贪图暴利,以身试法,否则不但违法所得将被没收,本人还将遭受牢狱之灾。

  本报记者 陈 敏

2019-06-20 我市检察部门有效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 1 1 汕头日报 c51368.htm 1 查处假商标案上了省“十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