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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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头版

多数车主未能“礼让斑马线”

中心城区“电子警察”一年多抓拍相关违法行为逾1.4万宗

  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

  小汽车驶经斑马线时不礼让行人。

  7月9日下午2时多,家住龙湖区星湖豪景小区的市民陈先生准备从锦泰小学前面的斑马线上自东往西横过黄山路,到对面的公交车站乘车。在路中央的隔离桩位置站了好一会,他才真切地感到“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对很多汕头车主来说依然是一件难事:自北往南行驶而来的很多小汽车驶近斑马线时毫无减速之意,倒是他站在原地“礼让”了前后8辆小汽车,直到看见后面两辆车离斑马线相对较远时,他赶紧拔腿快步走过去,此时才有一辆小汽车稍微减了速……“我可不敢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车主会礼让我,所以还是我礼让他们吧。”陈先生事后颇感无奈。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下午5时许陈先生从同一个地点反方向通过这条斑马线,自南往北行驶而来的3辆小汽车中,有一辆在斑马线前停了下来,等待他和另外一辆自行车通过。“三分之一,大有进步啊!” 陈先生诙谐地说。

  陈先生的亲身感受,被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从另一个侧面证实。2017年12月下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中山—金环路口率先启动斑马线交通违法自动监测记录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至目前已在中心城区金砂路、长平路和中山路等20余个路口和路段启用这一自动监测记录系统,一年多来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1.4万多宗,说明汕头车主礼让斑马线的意识仍亟待提高。

  近期,龙湖区韩江路发生的一宗交通事故引发了市民的热议。从网上流传的一段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7月1日上午10时许,一名行人从中泰花园2号门前面路段的斑马线自南往北横过韩江路,在斑马线的中间位置被一辆从金涛庄金涛街驶出左转进入韩江路的小货车撞倒,救护车赶到现场时证实行人已死亡。事后有人根据视频显示的肇事过程,分析当时小货车驾驶人的视界可能因左转弯被汽车的A柱所遮挡。不管事实是否如此,肇事驾驶人毫无礼让斑马线意识则是没有疑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据统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已成为引发斑马线上人车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约占此类事故的90%。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各地围绕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强调要借助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保护行人的通行权利。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

  7月9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专程来到发生上述交通事故的路段实地观察一番。在5分钟的时间里,先后有近10名行人从韩江路金涛街口西北角自北往南横穿韩江路,东北角处的斑马线则“无人问津”,估计是这些行人为了少走十多米路而抄近道。由于行人不走斑马线,过往小汽车自然谈不上“礼让”,因此行人基本上是在双向行驶的车辆夹缝中穿行,险象环生。

  记者随后前往东边近1公里处的韩江路金晖街路口,该路口东西两侧的路面均施划了斑马线,时近上班族下班和市民上市买菜高峰期,经常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过韩江路,但过往的小汽车很少有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的。

  汕头大学心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赖小林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对交通参与者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她认为:“这个场景对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的心理肯定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不时在自己眼前‘闪回’。当然大多数人具有心理的弹性和康复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忘,但个别人的确会选择回避、退缩的办法,可能变得不敢再走这条斑马线、这条马路甚至不敢单独过马路,这就需要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了。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意识,对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与行人和自行车争道抢行的行为要严管重罚,坚决遏制这种交通陋习,让人们重建对斑马线的信心。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不论是开车的还是步行骑车的,都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因为生命没有第二次!”

  本报记者 王开颖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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