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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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本地

我市拟出台办法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

符合条件者可获免费康复救助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我市拟出台《汕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至 2019年8月31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汕头市户籍0至6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的8月31日止年龄不满7周岁,市及有条件的区(县)可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2.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救助条件,在汕头市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康复救助对象为广东省非汕头市户籍的按省政策执行。市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内容和经费补助最低标准。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市级救助标准基础上,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确定本行政区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但不得少于、低于市级救助内容和标准,市、区(县)应当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市级基本服务项目、内容、补助标准及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为未享受国家、省项目救助的17周岁以下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患者,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市残联按每例2万元给予补助(自付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支付费用补助);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不少于16000元/人,其中矫治手术补助10000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6000元/人(手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和视觉基本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72小时,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次(限3年1次);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及助视器等使用培训、认知学习、社会适应以及生活技能等训练,每年不少于10个月,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为全盲儿童提供定向行走及适应性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120小时,补助标准不少于3000元/人·次(限5年1次);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公办机构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非公办机构增加到11个月),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按照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和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服务规范后按新规范执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级残联组织,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督管理、扶贫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2019-08-11 我市拟出台办法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 1 1 汕头日报 c55574.htm 1 符合条件者可获免费康复救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