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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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政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听证会举行

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3元或0.4元 非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6元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 实习生黄旭)昨天上午,市发改局组织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听证会”,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进行听证。据悉,今年我市启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程序,是基于全市整治练江流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散乱污”场所全面展开的需要,是配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3元或0.4元,非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6元。

  为切实打好我市污染整治攻坚战,确保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能够健康可持续运营,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本次调整定价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定价程序、定价原则、定价构成,遵循“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收费标准是在合理补偿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及污水收集泵站管养成本基础上,考虑企业税收制定。经市发改局审核,汕头市中心城区2016至2018年污水处理运行成本明显增加,单位完全成本为1.46元/吨。

  根据定价听证方案,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类,按照“居民类调整幅度小于非居民类”的原则适当调整,拟调整定价方案有两个。其中,方案一为“调整幅度居民类30%,非居民类42.9%”,即居民类由现行1.00元/吨(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30元/吨,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2.00元/吨;方案二为“调整幅度居民类40%,非居民类42.9%”,即居民类由现行1.00元/吨(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40元/吨,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2.00元/吨。

  据介绍,这两个方案在考虑保障污水处理企业(含污泥、管网泵站管养)能够可持续运营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承受能力。在两个方案测算中,主要考虑补偿成本,适度控制调整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水平;非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幅度略高于居民类,是为进一步加大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散乱污”场所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有利条件。区别在于方案一对居民类的影响较小。

  听证会上,各位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汕头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从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等方面就调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经充分讨论研究,听证会参加人对调定价具体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从现场听证会参加人发言及表决的情况来看,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听证中,支持方案一的占绝大多数。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听证会设立听证人4名,分别由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协城建和环资委、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听证会设立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9名,申请方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4名,社会组织2名,人大代表1名,其他代表1名,参加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市发改局将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归纳整理,充分研究,对“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进行完善,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019-08-14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听证会举行 1 1 汕头日报 c56005.htm 1 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3元或0.4元 非居民类每吨拟调高0.6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