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据了解,《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共4章30条,它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
同时,《办法》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