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6日
  出版
首页
第01版:头版

服务好不好 群众说了算

我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分五个等级进行评价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政务服务好不好,办事群众说了算。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头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建立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有效运行机制,把对政务服务的评价权交给群众。记者采访中获悉,我市将通过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实施细则》指出,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指政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以下称“评价人”)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的评价。评价对象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要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整改实效,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实施细则》中所称政务服务平台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热线电话、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同一类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渠道、不同地区办理时,遵照统一服务标准和评价标准。

  《实施细则》明确,“好差评”指标分为服务事项评价指标和服务人员评价指标。其中,全程网上办理和自助终端办理的事项,评价人可对服务事项进行评价;需要到窗口办理的事项,评价人可对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进行评价。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3分、0分。

  《实施细则》还要求,全市各区(县)和市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好差评”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好差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收到“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评价的,承办的政务服务机构要及时回访核实。评价属实的要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反馈给评价人。

2020-04-06 我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分五个等级进行评价 1 1 汕头日报 c73877.htm 1 服务好不好 群众说了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