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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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国际

不动产权属登记声明

  本市原西堤一段46号全座,列第一测区2592地号内,住户辛钦忠在该宗地范围内建成贝灰砂结构二层房产壹座(未确权),底层使用面积13.5平方米,叠合建筑面积27平方米。辛钦忠于1991年与汕头市宏安房地产公司签订《安平路下段危房改造点回迁安置及增购住宅协议书》(拆迁协议书原件遗失,经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证实),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安平路251号2幢603号房全套(合同地址:B4幢603号房),其中补偿面积27平方米,增购面积35.40平方米。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补偿转移登记手续。

  声明人:辛钦忠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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