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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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时政

声 明

  本人郑湘嘉(身份证号码: 440509199103061242),系座落于西堤三段21号(新门牌:西堤海旁三段40号)的房屋权利人,该房屋系本人的父亲林汉木(身份证号码: 440503195208071619)于1979年自建并居住使用至今,因上述房产建成后没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范围内,若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办公室(下称“征拆办公室”,地址:金平区永泰路7号三楼)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本人承诺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他情况。若因该房产权属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湘嘉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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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 1 汕头日报 c86299.htm 1 声 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