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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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国际

《土地房产所有证》遗失声明

  本人有座落于南澳县东山乡(现南澳县后宅镇羊屿中村)的土地房产四处,土地登记使用权人王锦如、李銮、王锦成,原《土地房产所有证》证号列:南东山字第52号,附页因不慎遗失,本人系上述土地的合法继承人,经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土地登记补发证件。

  声明人:王元龙、王丹霞、王丹丹、王丹梅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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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2 1 1 汕头日报 c88117.htm 1 《土地房产所有证》遗失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