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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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体育

公告

  为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现就今年疫情期间租赁我司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我司申报租金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须缴清应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租金(含历史欠租)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凡是涉及抗拒配合业主开展疫情防控措施的承租户不享受减免政策。

  二、申请标准。对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给予适当减免,具体根据承租人申报及实际经营情况由我司进行核定。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满足减免租条件的承租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10天内,自行提交《减免租金申请表》及租赁合同、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疫前与疫中经营收入对比材料等佐助证明材料,与我司的指定的受理人郑女士联系(电话:88991702)。逾期我司将不再受理申请。

  四、其它事项。我司将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承租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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