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钟强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中华路68号的瓦屋平房一间,厅埕公共,占地面积46.07平方米,建筑面积34.47平方米,埕地面积11.6平方米,水井1/6个。2005年回迁不动产址于中华路文光溧阳住宅小区北一幢2梯801房,建筑面积59.22平方米。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郑钟强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