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育青(身份证号码:440524********2317):
鉴于你存在违纪违规情况,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处分实施细则》第5.2.12款、第5.2.13.2款相关规定,本局决定给予你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如你不服上述决定,可于本公告发出7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辩,逾期将视同放弃申辩权利。
特此通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潮南供电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