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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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本地

科学规划解决好人民群众“身后事”

汕头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民政局发布《汕头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持续巩固提高火葬成果,确保遗体百分之百实行火化。规范殡葬管理,严格执行遗体接运规定,推广在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集中办理丧事活动,拓展跨市遗体接运服务,依法处理违规接运遗体行为。逐步推进潮阳、潮南以区殡仪馆为单位集中遗体接运。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殡葬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和农村老龄协会的作用,从殡、葬、祭等方面综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创新农村基层民俗办丧服务形式,培育一批殡葬改革示范镇(村),为全面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探索开展个性化骨灰海葬,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以市级树葬区为示范,抓点带面,在全市推广树葬花葬葬法,引导市民选择绿色生态殡葬方式。完善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贯彻实施汕头市骨灰树葬补助办法。推动区(县)生态安葬奖励规定提标扩面。逐步推动各公墓、陵园、骨灰楼建立完善网上祭扫平台,打造网上祭扫新模式。

  规划提出,要持续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的原则,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免费服务标准,扩大免费对象范围,适度增加免费项目。坚持法治底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化补充辅助原则,在适当的工作领域规范引入社会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弥补殡仪馆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以满足市民群众对殡仪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规划提出,要强化殡葬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公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墓墓地(穴)占地面积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凡新建设的公墓要公开规划图和建设平面图,规范市场营销及服务行为,严禁炒买炒卖及销售大墓豪华墓。严格凭合法证明出租(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区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落实和完善殡葬服务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建立健全殡葬基本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

  规划提出,要科学谋划殡葬设施项目建设,对新增安葬(放)设施布局上,龙湖、澄海、濠江区重点完善骨灰楼堂设施;潮阳、潮南区重点完善公墓设施,以达到安葬(放)设施总体布局平衡、最大限度地满足安葬(放)需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身后事”。规划至2025年,全市共启动66处殡葬设施建设,其中:新建或扩建殡仪馆2处,火化车间2处,殡仪服务站6处,公益性公墓(含镇级)33处,公益性骨灰楼堂20处,经营性公墓2处,经营性骨灰楼堂1处。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均需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安葬(放)区域。

  规划提出,要加大殡葬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进殡葬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省殡葬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录入、数据统计、动态查询、资源共享和实时监控,形成统一数据中心。加强对殡仪馆、大型公墓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和使用的管理,所有建成公墓要全面纳入全市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互联网+”在殡葬改革宣传、殡葬管理、殡葬服务、祭扫追思等方面的运用。实施殡仪馆服务规范、殡仪馆安全规范、公墓安全规范等方面地方标准,引导殡葬管理服务向标准化方向发展。

2021-11-25 汕头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1 1 汕头日报 c110936.htm 1 科学规划解决好人民群众“身后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