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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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本地

无证开摩托深夜撞死行人

一男子在潮南肇事逃逸,落网后获刑3年半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开车上路,平安自然最重要,但万一发生了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摆在肇事驾驶员面前的就是“报警处理”和“肇事逃逸”两个选择。随着路面交通技术设施的不断完善,肇事后能侥幸逃脱的概率已越来越低,而肇事逃逸后被抓获则罪责倍增。近日,在潮南区法院审结的一宗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就因为有肇事逃逸情节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来自饶平县山区的“85”后男子吴某德,曾因犯抢劫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0年,出狱后以打工为生。去年10月1日凌晨3时许,他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悬挂粤D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搭载李某某途经国道324线潮南区峡山街道南海路口时,碰撞到步行路过该处的方某某。事故发生后,吴某德驾车逃离现场。几天后,方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其死因符合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处损伤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同月7日,吴某德被潮南公安交警部门抓获归案。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某和李某某免承担事故责任。

  潮南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吴某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以致引发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妨害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吴某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属“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前述判决。

2021-11-25 一男子在潮南肇事逃逸,落网后获刑3年半 1 1 汕头日报 c110939.htm 1 无证开摩托深夜撞死行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