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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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环球

汕头仲裁委员会公告

  沈汉通(身份证号码:440524196902020631):

  本会受理的仲裁申请人欧淑梅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汕仲案字第1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本案由独任仲裁员蔡燕云于2021年1月19日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定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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