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7日
  出版
首页
第03版:本地

汕头市龙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汕头市龙湖区恩琪儿服装设计室(经营者:方桂刁):

  本委受理赖远江、刘仪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汕龙劳人仲案字【2021】22、2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你单位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赖远江支付工资37765元,向刘仪丁支付工资42097元并承担公告费。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不服上述裁决的,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17日

2021-05-17 汕头市龙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1 1 汕头日报 c99530.htm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