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陈维坤有坐落于汕头市澄海区宁冠园D9幢303号的不动产,原发《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510715号灭失,经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同意办理声明作废。如与上述产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述权证作废,并按有关规定申请补发登记。
声明人:陈维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