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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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题

构建非诉解纷体系 诉前调解解民忧

汕头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再创新成效

  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便捷化的纠纷解决渠道

  在全国法院一站式质效评估中,汕头法院全省综合排名第三

  近年来,汕头法院以“市中院带头,7辖区法院并进”的建设梯队,在全市范围构建非诉解纷体系。记者获悉,汕头中院诉前调解中心于2020年10月挂牌成立;至目前,全市法院也均已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并投入运行。通过建强线下“一站式”解纷实体平台、健全“线上云端”解纷信息网络,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便捷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现阶段,汕头中院的一审案件首先经过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审查和处理,在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案件存在调解空间的基础上,由立案庭专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利用线上调解平台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积极促成矛盾纠纷的化解。”据介绍,汕头中院结合法院当前民商事案件和法院案件流转程序的实际情况,立足健全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调速裁、优化程序衔接、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需要,制定《民事案件速裁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

  为此,汕头中院立案庭组建调解速裁团队,负责来院案件纠纷的诉调工作和后续调裁分流工作。调解速裁团队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自愿原则与依法调解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向当事人进行释明与指导,积极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的先行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则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进行裁判,实现调裁高效衔接。

  近段时间来,汕头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众多,案件要素与焦点不尽相同,法院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的人力紧张,案件调解效果和调解效率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如何提升法院知产纠纷调解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高效性?汕头中院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融合机制创新与网络解纷,既方便群众解纷,使群众矛盾纠纷得到专业且便捷的处理,又能有效节约法院司法资源,提高法院诉讼服务现代化水平——

  汕头中院到目前共与11个社会组织建立联系,如2019年6月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联合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2020年年底与市侨联合作成立了“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今年4月9日,联合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在汕头超市供应链协会设立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今年3月下旬,汕头中院与阿里巴巴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共道云调解中心就法院知产纠纷调解事宜,共同签署了《调解服务合作协议》……这些举措,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魏雪琪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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