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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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声 明

  林伟兴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东居委郑厝池予制场二栋壹号楼,混合结构一座,占地面积66.40㎡,建筑面积66.40㎡。2010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6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平东雅泰园第3幢4梯308号房,建筑面积92.70㎡。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伟兴

  2022年5月14日

2022-05-14 1 1 汕头日报 c119872.htm 1 声 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