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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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本地

“百日行动”排查经营性自建房

汕头力争用3年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本报讯 (记者林彦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部署精神,我市近日印发《汕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汕头将压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依法依规推进分类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稳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继续推进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方案》明确,我市各区(县)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围绕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以上、聚集人数10人以上的,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饭店、旅馆等经营性的,违规改为经营用途或违规改扩建的,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等五类房屋。

  《方案》指出,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将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内容包括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消防安全性。通过组织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镇(街道)复核、市区(县)抽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排查方式,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

  本月起至今年9月底,一场针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将迅速在全市开展,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停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方案》明确,各区(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的原则,分摸底排查、整治落实2个阶段推进。对经营性自建房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准确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对发现的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登记造册,能够立行立改的,做到边查边改、整治到位。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对仍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和整治措施,确保对账销号、完成整治任务。

  为彻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方案》明确,各区(县)要建立整治台账,实施分类整治。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方案》同时提出,加强安全管理,严控增量风险,加强日常检查,清查整治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研究出台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养老金和质量保险等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2022-06-23 汕头力争用3年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1 1 汕头日报 c122140.htm 1 “百日行动”排查经营性自建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