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卓飞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新华居委宫仔一横巷5号,砖木结构一层,原房地产面积142.60㎡。2011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6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新华居委锦华祥苑第4幢202A.B号房,建筑面积170.67㎡。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郑卓飞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