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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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要闻

声明

  周立勉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石皎路5号,砖木结构三间,占地面积88.86㎡,建筑面积77.91㎡,埕地面积10.95㎡。1993年旧城改造被拆迁,1994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文昌住宅区A幢6梯302房,建筑面积87.34㎡。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声明人:周立勉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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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1 1 汕头日报 c125037.htm 1 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