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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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环球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潮阳区2022年度 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2〕2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拟对棉北街道平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以及规划用途

  潮阳区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棉北街道平南居委沟尾洋(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493公顷(折合7.395亩),土地权属属集体所有,具体以汕头市潮阳区自然资源测绘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及留用地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1万元(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费),另外增加每亩1万元给平南居委作为土地清表、平整、围护费用。

  (二)留用地安置方式及补偿: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每亩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38.33万元(即按征地总面积每亩3.833万元计算)。

  五、社会保障安置: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将对拟征地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附:勘测定界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2022-11-24 汕潮阳府公字〔2022〕29号 1 1 汕头日报 c130803.htm 1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潮阳区2022年度 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