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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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韩江水

声 明

  声明人曾赛珠(440503194407041223)于2001年10月1日向柳林平、曾秀卿购买座落于安平路300号西幢东梯302号房(新门牌:安平路276号二座302房)的房屋并一直居住使用至今,系该房产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周文卿于1993年6月15号与汕头市香料厂有限公司以集资购房方式分房所得,后周文卿于1994年8月1日将该房产转给柳林平所有。因上述房产建成后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范围内,若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办公室(下称“征拆办公室”,地址:金平区永泰路7号三楼)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声明人承诺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他情况。若因该房产权属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声明人对上述声明内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赛珠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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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 1 汕头日报 c86326.htm 1 声 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