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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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韩江水

房地产权声明

  我祖父陈木照(已故)有座落澄海区原城西坤祖祠前1号,混合三层,房屋建筑面积134.55平方米,其中无房产证建筑面积96.47平方米系于1988年在本宅平房加叠建。该房分别于2003年2月25日、2006年12月13日由澄海市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补偿在澄海区阜阳园9幢305、阜安园23幢401号新建楼房。如对上列房地产权有异议者,希于30日内持合法证件及书面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否则,本人将依照规定代理申办房地产交易交换手续。

  声明人:陈慎群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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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 1 汕头日报 c86327.htm 1 房地产权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