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坚贤购买有座落于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升南花园B1幢105、205号房,房产面积75.12平方米。因上述房产尚未办理证件,现本人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确权办证,如与上述房产所有权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证书。
声明人:郑坚贤
2023年4月1日